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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和麻醉药、毒药、精神药使用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2.毒性药品只限于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3.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备毒性药品处方权医师资格。4.医师使用毒性药品处方,应准确书写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并熟悉用法、用量、规格、数量等。5.配制毒性药品制剂必须由药师以上人员负责配制和质检,每次生产原料数量和成品数量要有详细记录,并有双人核对,双人签字,配制工具和容器要妥善处理,以防污染其他药品。6.毒性药品须做到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制剂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杂。7.毒性药品一次处方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处方保存两年备查。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和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只能用于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2.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备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资格。3.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4.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保存两年备查。5.精神药品应定期盘点,帐物相符,第一类精神药品须专人保管,专柜加锁,每月清点。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2.麻醉药品只能用于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3.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备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资格。4.医师必须掌握医疗用药原则,根据病情需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严防病人成瘾。5.麻醉药品必须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并加盖医师处方章方可调配,如有发现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配,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6.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用量,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晚期癌症病人必须凭“麻醉药品专用卡”及有效证件才能供应。7.麻醉药品应严加管理,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三年。8.对变质和破损的麻醉药品,每年由所在部门上报,当事人签字,经有关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就地监督销毁。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化学危险品是指易爆、易燃,强氧化剂、还原剂以及腐蚀品等。2.化学危险品仓库应符合危险品贮存要求,通风良好,有防火、调温、防爆、防静电等设备且确保工作状况良好,并按危险品的性质分区、分层存放。严禁火种入内。3.易燃药品、挥发性药品放在顶层。4.腐蚀药品放在最底层。5.爆炸药品放在密封水泥箱内。6.剧毒药品由保卫科加锁保管。7.危险药品定期检查并作记录,高温期间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8.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药品请领单一式二联,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并由负责人签名。9.危险品仓库应双人双锁,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本文标题:贵重药品和麻醉药、毒药、精神药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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