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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春城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适用本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鼓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创业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工作,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其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委托所属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的具体事务。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依法自主决定招用人员的时间、方式、条件和数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非法干预。国家机关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制订招用人员简章,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予公布。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动报告空岗情况,并接受空岗调查。用人单位空岗情况和招用人员信息,通过成都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发布。第九条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招用或提高招用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用的人员以及招用人员时禁止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对于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用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第十一条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可以依法协商约定其他内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按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内容予以修改。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和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均不得低于本市确定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或劳动者本人,并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在7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或成规模裁减人员,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分流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妥善解决其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第十六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已从事个体经营半年以上或兴办私营企业的;(二)已经与新用人单位有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三)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已再就业的;(四)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期满的;(五)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协议,时间已达3年的。第十八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或雇主应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工作期限的,其中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第十九条非全日制工作按小时计算工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确定的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用人单位或雇主以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二十条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应当比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三章就业和失业登记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后,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劳动者,应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证》,并在招用外来务工劳动者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招用的劳动者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登记。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应自被用人单位录用或从事个体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其所在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就业登记,交回《失业证》,由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就业证明;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劳动者就业转失业时,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第二十四条失业登记按下列办法办理:(一)无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原身份的有关证明,以及接受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相关证明办理失业登记;(二)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办理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将失业人员档案转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将登记的失业人员档案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失业人员因参军、升学、迁移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异动时,原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及时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市和区(市)县以及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建立失业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对失业人员的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报告本人求职或就业情况。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不纳入失业人员管理范围。第四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二十六条所有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费。劳动者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下列单位和人员属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范围,应分别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五)自谋职业和自由职业人员。第二十八条下列单位和人员属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范围,应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五)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没有雇工的城镇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个体工商户;(七)自谋职业和自由职业人员。第二十九条下列单位和人员属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范围,应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第三十条各类城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范围,应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一条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自谋职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属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范围,应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三十二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和企业破产改制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的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和其他在本市就业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都应参加综合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综合社会保险费。履行缴费义务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卡》,享受以下待遇:(一)工伤补偿;(二)比照本市城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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