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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谁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一位学生因患白血病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王某下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认为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占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占有权一般由财产所有人本人行使。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财产所有人的意愿,将占有权交由他人行使也很常见。如:小王的父亲用自己的合法收入买了一辆小轿车。使用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占有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不过,有的是自己使用,有的是将使用权转给他人以获得利益。例如,相继出现的各种租赁公司,就是专门经营使用权的经济组织。如:小王的父亲用他买的车送小王上学。收益权:指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所有权的存在是以实现经济利益和价值增值为目的的,这最终体现在收益权上。如: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小王的父亲驾车搞运营。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形式。所有人将其生活资料全部消费(吃掉、用掉),属于事实上的处分;所有人将其财产赠给、卖给他人,则属于法律上的处分。如:三年后,小王的父亲将他的车卖掉。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咨询电话: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18周岁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公园里的喷泉、长椅爸爸给我买的房子学校音乐课上用的钢琴路边的电话亭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只有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才受国家保护。国家不保护非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丁某于2002年2月向房产公司购买小两层洋楼一栋,在交纳房产税后,到房屋产权中心办理了购房登记手续,取得了房产证。5月,丁某将楼下租给了王二做店面,每月租金500元,自己住二楼。1、丁某对这栋洋楼拥有所有权吗?2、丁某行使了财产所有权中的哪些权利?3、王二对他租的这层楼享有什么权利?7月6日,丁某因生意急需现金,以该房地产作抵押,从银行贷款20万元,约定2004年7月6日还款。2000年11月底,丁某因车祸重伤,为防不测,立下遗嘱:将一楼分给儿子,二楼分给女儿。1、丁某能不能将房产抵押?为什么?他行使了财产所有权中的什么权利?2、丁某将房产抵押后,又以遗嘱形式分给儿女,这种做法合法吗?为什么?12月初,某银行听说丁某车祸重伤,性命不保,抢先将丁某两层小洋楼卖给陈某,得款18万元,抵作贷款。12月10日陈某持房产证,以该房产权已经属于他为由,要求王二今后将房租给他,并趁丁家无人之机将锁撬开,雇人将丁家财产搬走,寄存于某单位库房,因无人管理,大部分霉烂。1、某银行有权处置丁某的房屋吗?为什么?2、评述陈某的行为。2001年2月,丁某脱离生命危险,3月5日,丁某出院。回家发现二楼已被陈某占据,要求陈某搬走,陈某说他是从银行购买的,要丁某找银行。于是丁某找到银行,银行以丁某未归还贷款为由搪塞。丁某无家可归,无奈之下,于3月15日愤然向人民法院起诉银行和陈某。丁某应请求法院采取哪些方式保护其财产所有权?1、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二、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妨碍请求赔偿损失具体方式法院于4月5日判决如下:1)确认丁某对房屋的所有权;2)丁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有效;3)银行与陈某的交易无效;4)责令陈某搬出,并赔偿丁某财产损失3000元;5)诉讼费5700元,由银行承当70%,陈某承担30%。上诉期内,银行与陈某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丁某回家让陈某搬出,但陈某拒不搬出,丁某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陈某发出3次强制执行令,陈某均拒绝。第四次法院强制执行时,陈某竟将煤气瓶搬到房顶上,点燃打火机,扬言谁让他搬就与房屋同归于尽,结果不慎点燃柴草,引发大火,导致房屋严重受损。法院以放火罪、侵占罪、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2、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甲出国留学,临行前将自己价值1080元DVD机委托乙保管。乙在甲出国后,擅自将甲的DVD机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己的DVD机被卖给丙,便要求丙返还原物。丙不给,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对其拥有所有权。为此,甲丙二人争执不下。你认为DVD机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甲丙二人应通过什么途径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三、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1、采用诉讼方式确认所有权。2、采用诉讼方式要求侵权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3、采用诉讼方式要求行政机关撤消违法处罚或予以行政赔偿。2001年10月,甲县种粮大户赵某在交完国家的公粮任务后,还剩5吨余粮等待出售。听说毗邻甲县的乙县粮价较高,11月23日,赵某便驾驶载有5吨粮食的拖拉机到乙县出售。在距离乙县5公里处,被甲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拦住。他们以本县粮食不得外卖为由将赵某车上的粮食予以没收。对此,赵某不服。甲县工商局作出的上述处罚合法吗?请给赵某献计,使其采取有效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一天,中学生朱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无业青年吕某拦截。吕对朱说:“哥们这两天手头紧,你借给哥们点钱花。”朱怕挨打,就将身上的12元钱给了吕。吕又对朱说:“这点钱太少,明天你得给我100元,你要是不给或者举报,小心你的脑袋!”朱回家后偷偷拿了家里的100元钱,第二天交给了吕。吕不断地向朱要钱,直至朱的母亲发现家里少了钱,询问朱某,朱才讲了实情。据朱某回忆,他已给了吕大约2000元钱。请你为朱某出主意,使其采用合法方式讨回被吕某索要的2000元钱。假如你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拦截并向你要钱,你该如何应对?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题:财产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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