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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消防管理制度【第二篇】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参考资料,少熬夜!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八不”是指: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四要”是指: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常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绝助燃物;参考资料,少熬夜!⑶消灭着火源。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第三条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第四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第六条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第八条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参考资料,少熬夜!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条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第十一条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五)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二)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第十三条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三章消防安全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第十六条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第十七条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第十八条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第十九条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条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第二十一条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第四章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第二十四条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第二十五条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第五章防火重点第二十六条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参考资料,少熬夜!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第二十八条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一、总则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二、保卫消防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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