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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它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六、病人应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需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七、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八、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九、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本文标题: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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